- 安置「特殊教育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者:報到時間訂於 115 年 6 月 10 日(星期三)至 115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一),請務必依各安置學校報到資訊辦理報到事宜。
- 安置「高級中等學校」者:報到時間訂於 115 年 7 月 8 日(星期三)至 7 月 9 日(星期四),請務必依各安置學校報到資訊辦理報到事宜,並於報到時務必繳交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單(未參加會考者免附),以利學生升學高級中等學校申請身心障礙學生重新鑑定資料收集。
※已報到程序之學生若欲放棄安置結果者應於 115 年 7 月 13 日(星期一)前,請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先行以電話聯繫安置學校說明欲放棄安置結果,並填妥放棄安置結果聲明書,由學生及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親送至已報到安置學校,完成前開程序後始得至其他學校報到。
其餘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