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為加強管制噪音車,本市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若未使用認證合格排氣管並辦理變更登記者,
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最高新臺幣(以下同)1,800 元,且使用未認證排氣管車輛
經攔查檢驗後,發現噪音超標不合格,再依《噪音管制法》最高可罰 3,600 元。
桃園市立中興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