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 115 年 3 月 18 日警署刑防字第 1150003856 號函頒修正「警察機關防處少年事件規範」。 |
| 二、 | 旨揭活動訊息如下: |
| (一) | 活動時間: 115 年 8 月 15 日(星期六)下午 4 至 8 時。 |
| (二) | 活動地點:台茂購物中心戶外圓形廣場(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一段 112 號)。 |
| 三、 | 報名對象: |
| (一) | 12 歲以上未滿 18 歲於桃園市就學、居住、工作或生活之國、高中(職)及五專(三年級以下)之青少年。 |
| (二) | 曾參與桃園市相關青年、校園、社團或藝文活動者。 |
| (三) | 經本活動主辦單位、舞蹈教育機構或合作單位推薦者。 |
| 四、 | 活動內容: |
| (一) | 由參賽隊伍以反毒、反詐等元素(如服裝、道具、開場語或 Ending Pose )結合舞蹈,用更貼近青少年及活潑熱鬧的舞風呈現,彰顯今年之預防犯罪宣導主軸。 |
| (二) | 設攤宣導結合摸彩活動:以闖關集點兌換摸彩券方式,吸引現場民眾及青少年積極參與各預防犯罪宣導攤位,進而學習有關預防犯罪或其他政令知識,並於活動最後流程抽出各項獎品。 |
| (三) | 由本局聘請舞蹈老師擔任評審,依據舞蹈的動作、技巧、服裝、孰悉、整齊及創意等元素評分,依分數高低取前 3 名及佳作數名頒發獎金: |
| 1、 | 第 1 名:獎金新臺幣(以下同) 1 萬 5,000 元及獎狀 1 紙,共 1 組。 |
| 2、 | 第 2 名:獎金 1 萬元及獎狀 1 紙,共 1 組。 |
| 3、 | 第 3 名:獎金 8,000 元及獎狀 1 紙,共 1 組。 |
| 4、 | 佳作:獎金 3,000 及獎狀 1 紙,共 3 組。 |
| 五、 | 報名規則: |
| (一) | 個人資料及法定代理人姓名(投保使用)。 |
| (二) | 各成員之本市國、高中(職)學生證或身分證或居住、工作相關證明。 |
| (三) | 曾參與本市相關青年、校園、社團或藝文活動相關佐證資料。 |
| (四) | 與本活動主辦單位、舞蹈教育機構或合作單位相關推薦資料。 |
| (五) | 參賽舞蹈音檔( 2 至 3 分鐘為限)。 |
| 六、 | 報名資訊: |
| (一) | 報名連結:至桃園市政府「青春補給站」一站式平臺或至主辦單位(本局少年警察隊)臉書粉絲專頁連結點擊線上報名表。 |
| (二) | 報名期程:即日起至 115 年 7 月 31 日凌晨 0 時(或 30 組報名團體額滿)為止。 |
| (三) | 為促進跨縣市青少年舞蹈文化交流及加強宣傳效果,優先以桃園隊伍錄取,剩餘名額開放外縣市參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