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團報者請於 6/25(三)前向教務處登記(教職員及學生皆可)
(一) |
本府 114 年度補助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
1、 |
10 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及雜支。 |
2、 |
15 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車資、工作費 、保險費及雜支。 |
3、 |
申請日期至 114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 |
(二) |
本府 114 年度獎勵參加客語能力認證績優團體實施計畫: |
1、 |
每單位限報 1 組、每組人數至少 15 人(含)以上,另每人參加 1 組,且考試地點以桃園考場為限。 |
2、 |
團體報名「到考率」及「及格率」獎勵機制,最高可獲得新臺幣(以下同) 1 萬元禮券及桃園客庄一日遊尊榮行程(限報名單位之主要推動者 1 人及通過認證人員)。 |
1、 |
設籍桃園市民眾(不含高中以下學生)通過中級認證合格者,可申請 2,000 元獎勵金;中高級認證合格者,可申請 3,000 元獎勵金;高級認證合格者,可申請 6,000 元獎勵金。 |
2、 |
寄發合格證書日起 30 日內,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
(四)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 點: |
1、 |
本府員工於本市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得申請給予公假或補休,通過中級認證合格者,可申請 2,000 元禮券;中高級認證合格者,可申請 3,000 元禮券;高級認證合格者 ,可申請 5,000 元禮券及敘獎。 |
2、 |
寄發合格證書日起 2 個月內,向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 提出申請,並由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逕依權責辦理 之。 |
(五) |
以上相關獎勵金(市民合格獎勵金及員工合格禮券)不得重複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