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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組長 吳麗須 - 輔導室 | 2026-01-05 | 點閱數: 34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訂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規定辦理。
二、 合作式中途班旨在透過公私協力協助學生適應後「回歸原班」,退場機制亦受前開原則規範,本案 114 年度由社團法人桃園市愛鄰舍協會得標之契約於 114 年 12 月 31 日屆滿。且 115 年度無相關民間團體投摽,爰停止辦理合作式中途班。
三、 請各校評估倘案生仍有中介教育需求,得申請本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下稱秀才分校)慈輝班。
四、 檢附秀才分校簡章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