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通知 教學組長 劉紘佑 - 教務處 | 2025-10-03 | 點閱數: 614

1.本學期第一次定期評量考程及考試範圍,請詳參附件內容。

2.試場注意事項:

 (1)考試期間將抽屜清空或反向,並取適當距離排列整齊。

 (2)作文務必使用黑色墨水筆書寫,電腦答案卡務必使用 2B 鉛筆作答。

 (3)考試結束鈴響即須停筆,待監考教師清點電腦答案卡或答案卷無誤後宣布下課,現場未繳交,一律不計分。

 (4)考試時間:作文 50 分鐘;歷史、地理、公民、地科 30 分鐘;其餘皆為 45 分鐘,請注意考試時間。

 (5)考試期間,非重大事由,不得請假因故請假者,請提前至教務處申請補考10/16(四)第 1 節攜帶核章後請假單及考試文具至教務處應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