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1 年 12 月 14 日府社障字第 1110349699 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務必確實依據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及本市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服務整合實施計畫, 辦理身心障礙學生轉銜事宜。
三、有關旨案實施計畫亦可至本市特殊教育資源網→特殊教育科(網址:https://department.special.tyc.edu.tw/)→ 表件下載區下載。
備註:
輔導室公告:輔導室網頁 - 檢送本市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服務整合實施計畫 (t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