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Title:110舞蹈比賽/中興國中110舞蹈比賽/中興國中

領隊會議紀錄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措施。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0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比賽期程為110年11月19日(星期五)至11月21日(星期日);各級學校團體甲、乙、丙組彩排期程為110年11月16 日(星期二)至11月18日(星期四),不提供個人彩排。

三、相關防疫規定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請各校務必提醒參賽 人員配合:

(一)於賽前完成參賽學生名單造冊,禁止臨時更換人員,符合「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之「居家隔離」、 「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加強自主健康管 理」等情形者,禁止參加。

(二)競賽當日參賽學生、檢錄人員、播音人員、攝錄影人員、場布及搬運道具人員(以下簡稱參賽人員)應主動聲 明14天內國外旅遊史及是否為「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 理機制」中「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 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者,並於報到處繳交以 下資料:

1、參賽人員健康聲明書:團體組聲明書留校備查,個人組聲明書於參賽當日攜帶報到。

2、參賽人員健康管理表:團體組及個人組皆於參賽當天 報到時繳交。

(三)參賽人員當日有發燒症狀(發燒額溫≧37.5°C,得於15分 鐘內再以耳溫方式完成2次複檢進行確認),如複檢仍有 發燒情形(耳溫≧38°C)一律禁止參加競賽,並請儘速離場。

(四)與會人員活動期間彼此應保持社交距離,並全程佩戴口罩;除於演出時得暫免佩戴口罩,演出結束仍應立即依 規定佩戴口罩。

(五)競賽會場不進行頒獎典禮,成績將於當日賽程結束後於 現場公告成績,並可至中興國中網站查詢成績。三日賽 程結束後於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成績公告-初賽成 績公告成績。競賽獎狀統一另行寄送。

(六)參賽人員於競賽後,除負責領取DVD影音光碟人員外,其餘人員應儘速離開會場不得逗留,若有申訴,請於該場 次結束後1小時內提出。

(七)禁止參賽人員於會場用餐。

四、檢送領隊會議紀錄及相關附件各1份,相關資訊亦得至本市中興國中網站首頁-桃園市110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網址: https://www.chjhs.tyc.edu.tw/modules/tad_web/index. php?WebID=14)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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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桃園市 110 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領隊會議記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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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桃園市 110 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賽程總表】-出場順序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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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桃園市110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平面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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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桃園市 110 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綵排登記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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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10學年度桃園市學生舞蹈比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措施處理原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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