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 111 年 11 月 14 日桃特教字第 1110010153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資訊摘要如下:
(一)時間: 111 年 12 月 17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30 分至 12 時 30 分。
(二)地點:桃園市立桃園特教學校(活動中心)。
(三)對象:
1、 111 學年度各國民中學應屆畢業或未滿 21 歲之身心障礙學生及其家長。
2、本市各國民中學適性安置業務承辦人員或國中教師(請務必指派至少 1 人參加)。
三、參加人員於 111 年 12 月 7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完成報名(報名 方式詳見實施計畫)。
四、各校參加教師由所屬學校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 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本市市立學校教師之核假請依 本府 110 年 2 月 22 日府教中字第 1100040545 號函規定辦理; 全程參加教師核予 4 小時研習時數。
五、副本抄送各縣市政府,倘欲跨區報名參加本市適性安置之 學生,歡迎其家長或所屬學校教師報名參加。
六、倘有疑問,請洽本市桃園特教學校蔡組長(電話: 03- 3647099 分機 324 ,電子信箱: eat54314430@ms.tsad.tyc. edu.tw)。
七、檢送 112 學年度本市適性輔導安置宣導博覽會實施計畫 1 份。